第九十三章 我认识-《宅在东瀛的不称职神官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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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三郎大人,百鬼组那边失败了,我们是否要主动出手?”

    “不必了,天狗一族在东瀛的声望太高,另寻机会吧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三郎大人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有什么就说!”

    “是!属下只是有疑问,那天狗一族与犬类没有一丝一毫相似,他们更像是猿类与乌鸦的结合体,您何必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也不想啊,只是我忍不住啊。

    自从五年前,我在天朝寻友时,吃到那一口天狗的肉之后,我就再也忘不了那种美味了。

    可惜那条狗我才吃了一根后腿,就被天狗的主人,一个傻小子带着警察找到了。

    杨氏那边不会贩卖天狗,我们在天朝的实力也不够,抢不了他们外出历练的子弟。

    我只能期盼我们东瀛的天狗能有天朝天狗的一半味道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可以去抓那小子……”

    “不行,我当时以为是这小子走了狗屎运,从杨氏贩卖的普通犬类里意外拿到一只带有天狗血统的犬类。

    但是没想到那小子原来还是个贵族子弟。

    我连审判都没有就被强行押送出境了,到现在都不知道那小子的真名。

    我只记得那只狗的名字,很土,很俗。

    叫做,旺财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回到对策局的休息室,平雅人拿起墨刃。

    经过长时间的反复炼制,墨刃已经成为一把不错的法器。

    外观仿造天锁斩月,唯一不同的就是剑格的“*”字被他镶嵌了四枚包含风属性的混合属性宝石。

    这种宝石因为不够存粹,上限很低,威力不足,所以价格都比较低。

    但是平雅人不管这些,有系统,他任性。

    代表春季的木风属性,代表夏季的风火属性,代表秋季的金风属性和代表冬季的冰风属性。

    四颗宝石为平平无奇的墨刃带来了一点点华丽的感觉。

    看着系统包裹最底下的那块【残缺的天狗精魄】,平雅人有些黯然。

    他能理解人吃狗肉,也能理解非我族类其心必异,更能理解区区一条狗的命不值得拿人命来换……

    滚!

    理解个屁!

    他就是要砍死那个混蛋!

    说他矫情也好,说他不理智也罢,他就是要用须佐三郎的命抵狗命!

    还好,那个老家伙的潜力已经被消耗殆尽,超过60岁,成就金丹的可能性微乎其微。

    除非将自己与秘境本源相融。

    不过依照他的性子,肯定不会去域外。

    那边的狗,他吃不起!

    所以他平雅人是很有机会的。

    他要拿这把刀,小小地,报个仇!

    “系统,开启强化模块!”

    墨刃 天狗精魄 格剌西亚拉波斯的愤怒=神风啸月剑,法器级,特殊技能:四季神风,啸月斩。

    嗯?差不多了,等天狗回去,他就去想办法收齐成就点,再开副本学剑术!

    结果大天狗在他家赖到明年的三月份…… 2k阅读网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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